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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专利诉讼:高通被判禁止制造面向美国的部分产品
DATE 2008/01/09 印刷用网页

  【日经BP社报道】 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就美国博通与美国高通之间的专利侵害诉讼,向高通下达了禁止制造、使用和销售面向美国市场的部分产品的判决(英文发布资料)。这一消息是高通于2008年1月2日公布的。但是,如果高通接受支付专利使用费等条件,禁令可延期至2009年1月31日执行。

  该诉讼由博通于2007年5月提起。2007年11月,联邦地方法院认定“高通侵害了博通持有的3项专利”,责令高通支付1960万美元的赔偿金(参阅本站报道)。当时,博通就要求法院向高通下达命令,禁止高通制造、使用和销售已被认定侵权的芯片组及软件,此次的禁令就是应这一要求下达的。高通遭到禁令的产品是“Qchat”及面向1x/EV-DO的产品。博通表示,这些产品侵害了博通持有的美国专利“5,657,317”、“6,847,686”、“6,389,010”。

  针对此次的禁令,高通表示:“将仔细研究这一复杂的判决,并请求法院对判决的各个细节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记者:加纳 征子)

■日文原文
米Qualcomm社の米国向け一部製品に製造などの禁止命令,米Broadcom社との特許侵害訴訟で

■相关报道
手机芯片专利侵权诉讼案,高通被判决向博通支付1960万美元损害赔偿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联邦地方法院的有关博通高通诉讼案的部分判决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高通进口禁令延期执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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